前幾天在等捷運的時候,我聽到了一段讓我深感震驚的對話。一群衣著得當的女孩子,目測大概不超過25歲,對著林依晨的口紅宣傳照品頭論足:

「我超討厭她的!」

「對呀,我覺得她真的假到爆!」

「要去唸書就趕快滾啊,唸政大了不起喔?」

 

和我一樣狐疑嗎?林依晨應該算是臺灣形象非常良好的演員,得過許多獎項,沒有吸毒酒駕,感情生活低調不張揚(我不懂為什麼這在亞洲文化裡可以算是一種被讚揚的價值)。但為什麼,為什麼有人會這麼討厭她?前幾天偶然聽見的對話,讓我想到四個多月前的這篇報導:「我們真的討厭安海瑟薇嗎?」

 

我看了奧斯卡頒獎典禮,Anne Hathaway領獎時的感言,時間恰到好處,沒有像報紙或電視渲染的「情緒激動,疑背稿演出」,她得體的感謝了一路上幫助她的朋友、工作人員和丈夫。但隔天的報紙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大家攻擊她假腥腥引人作噁,一夕間,美國甜心變成美國噁心。

 

這引起了一連串的文化討論,我建議閱讀英文版報紙,那裡面有需多心理學和社會學的專有名詞,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常見,但這些現象在日常生活中卻是屢見不鮮。這些招人注意的明星,絕對都是俊男美女,當他們如果不刻意提起(或甚至漠視)自己的先天條件,而仍然讓大眾看見(不是故意的)他們嚴苛的對待自己,要求自己進修一堆課程時,就構成了別人討厭他們的理由。

 

這是什麼荒謬的原因?曾幾何時,努力和上進成為可評估的價值?如果是放在一般人,或說不帥也不美的人身上,努力就是一件絕對會被鼓勵的事情;但放在俊男美女、有錢人或名人身上,卻被砲轟為虛假的代表。我想,這裡面的潛台詞是「都已經是人生勝利組了,還努力個屁啊?」人們習慣簡化他人成功的原因。安心亞會紅只是因為敢露奶,可是那麼多露奶的人為什麼偏偏紅了她呢?林志穎有錢是因為他帥!帥哥一堆可也不是個個都會開賽車拿冠軍啊。

 

簡化他人的成功只因為不要求自己。好讓自己可以有理由說因為我不夠漂亮所以失敗,因為我不夠有錢所以失敗,因為我沒有跟別人睡所以失敗。這些自慰式的狗屎透過群體效應、透過網路、透過一次又一次搧風點火,最後形成一股反智和反上進的暴力。而且因為網路匿名制與現實生活中的鼓譟,最後體現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謾罵和犯罪。

 

我痛恨這樣的暴力。

許多人會說,不要跟酸民認真,認真就輸了。我不這麼認為!我要認真,因為這些充滿惡的言論,會蔓延到現實生活中,如果我們不想辦法阻止,那麼這些酸言酸語就會成真。

 

多少猥瑣的犯罪皆因這種酸葡萄心態而生,聯合大學的校花因為拒絕別人的告白,而被先殺後姦;多少心疼的故事令人不忍卒睹,林書豪被酸只因為是華人才能當先發,而在賽前痛哭失聲。人們還要用多少惡意的玩笑攻擊那些沒有犯罪、在自己工作崗位上努力的人?還要多自卑的以為別人的成功都是天上掉下來的?

 

如果想要成功,那麼就用自己的雙手去掙;如果想要獲得別人的注意,就讓自己成為值得被注意的人。別人的成功不會阻礙你的發展,有實力的人終究會被看見,為什麼不能欣賞他人的好處,轉化成為自己可以學習的對象呢?那些鍵盤水鬼高手,是天生注定的失敗者,拉了一堆自憐者成為失敗者聯盟,好像以為聲勢浩大,但事實是,如果有機會人人都想逃脫這個牢籠。為什麼不移動你們的肥屁股出門運動呢?不要再當行動上的侏儒,太可笑。

 

人們真的討厭Anne Hathaway、林依晨或林書豪(還有很多名字可以自由填入)嗎?他們真的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讓人們咬牙切齒嗎?不,光是他們的存在就令這個世界氣憤,因為他們被造物主青睞,他們的五官被造得那麼好看,他們的能力出類拔萃,但他們還是比大多數人更努力。

 

這才是答案。

作者/政治大學學生"劉致瑩"

參考原文網址:

http://cn.nytimes.com/film-tv/20130517/c17hath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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