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佳

有一些情侶,明知道彼此不合,但分手後覺得難過,又復合,然後又分手、又復合,一直在重複同樣的動作。這樣的例子,經常在我身邊出現。我之前也經歷這樣的循環,最後終於受不了了,所以我決定來仔細探討這個問題-和那個跟我不合的人分手時,掉下的眼淚是因為愛他嗎?在我用力的想過以後,我發現,其實這眼淚只有5%,或甚至更低。剩下的大部分包含了很多其他原因,例如,為自己枉費的歲月感到不捨、付出了很多卻換得一場空的不甘心、氣自己以後得一個人生活等等,這樣看來,其實難過的原因根本就是因為自己。

 

很多人都不想這樣浪費之前的努力,於是回憶起甜蜜的時光,進而以為自己還愛著他,想要繼續之前的努力,尋找更美好的將來,結果就和對方復合了。把之前分手的原因全拋諸腦後,過了不久,分手的戲碼又會重演一遍。

 

這根本就是惡性循環,對彼此都沒有好處。如果真的想找到幸福就該認清,不要因為不想失去,最後失去更多。學著靜下來,先適應一個人的生活,把浪費掉的歲月當作教訓,好好想想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樣的生活,不要因為害怕一個人過生活,而將自己推回以前的惡性循環中,不然真正的幸福永遠都不會找上你的。

 

此文摘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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