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愛男人大方點。
於是有些男人,憑藉一點廉價的大方就俘獲了美人心。
廉價的大方,好比是戀愛道德的一根繩索,套上了,女人輕易解脫不開了。
“評價一個男人的愛,不要看他為你花多少錢,而是要看這些錢佔他財產的比例是多少。如果一個男人有一萬,卻只肯給你花一百塊,那他的愛也只有百分之一。如果他將僅有的一百塊全花到了你身上,那他的愛是百分之百!”
貌似很有道理的話。其實是不折不扣的謬論!
有個女孩被戀愛折磨得吃盡了苦頭,男友花心,大男子主義情結嚴重,她整個人在戀愛中被控制了起來,卻找不到反抗的支點。周圍人紛紛勸她分手,她卻在遲疑中一忍又忍,忍了八年。
她對我講了一個他和她之間的故事。
剛確立戀愛關係時,他們都還是窮學生,她的家境不好,父母每月給的生活費十分有限。二十出頭的女孩子要漂亮,往往會從吃飯的錢中摳出一點去置衣扮靚,那時候的日子總是捉襟見肘。有個月,飯卡金額已經光光,匯款單卻還遲遲未到。在她心急如焚的時候,男孩當時拿了十塊錢給她。她用這十塊錢挨了一天半,匯款單終於到了。後來她得知,那十塊錢也已是男孩當時全部的身家,這十塊錢給了她,他為此餓了一天。
知道真相後,女孩當然是感動得淚水盈盈。發誓,這輩子跟定他了!不論吃怎樣的苦都跟定他了!於是後來,當感情變淡,男孩開始對她進行傷害,她依舊跟在他身邊。
她說:“不是沒想過分手。每次想分手的時候,就想到當年的那十塊錢。我想,一個男人,肯拿出身上僅有的十塊錢讓我充飢,一定是對我有愛的!”
……
世上頗多這女孩似的類型。因小恩而感動,發誓永生不離不棄。
女人的一顆心,何至於如此柔軟?!
不妨做一個這樣的假想實驗:
讓一個身上僅有十塊錢的人,拿出十塊,其實不是什麼難事。
但讓一個身上有一千塊錢的人,拿出一百塊,難度就隨之增加。
再讓一個身上有一萬塊錢的人,拿出一千塊,難度隨之再增加。
以此類推,讓一個有十萬、百萬、千萬的人,拿出全部資產的十分之一去救濟一個女孩,通常,這些人的心裡會仔仔細細地掂量再三。
一個已然赤貧的人拿出所剩無幾的鈔票,並不困難。反正十塊錢,不論在誰兜里,都頂多是頓午餐。但若因此俘獲一個女孩的心,那簡直是最划算的生意。
換一個小有資產的人,你想去掏他的口袋,不論是他多愛的女人,大概,都不會太容易做到。
世上有兩樣東西,人擁有得越多,越想更多地擁有。
一樣是錢,一樣是愛。
女人有了愛,只會想到要更多、再多。
男人有了錢,只想留著生錢、生更多的錢。
這就是錢的狡猾之處:它想俘獲一個人,便先把自己交到他手上。而後,他成了它的奴隸。
所以,無錢時,人最大方。一個男人無錢時對女人的大方,不足以成為日後他有錢時的行為參考依據。
女人不必為了男人曾經一次“廉價的大方”而許諾終生。
一頓午餐的價錢,不值得你為他受一世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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