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為所喜之神被破壞,易貧窮。
因為身旺若用財,本為富,財為用神被沖、克後,難以富有;若身旺而官不旺,以殺為用神,財應為喜神,一旦被沖、克後,用神無源,財生不了官,時常為金錢煩惱,且很難掙到錢。
(二)財星不得中和,生不了財,易貧。
若身弱財重,又逢食傷重,食傷易洩身有財,但因自己難以駕馭此財,所以很難富;身弱用比劫,官星制劫,因被劫所以身更弱,無法得財,極易貧困。身旺比劫重而主財少,食傷不出現,沒有經濟來源,與兄弟易有爭奪財而失財。
(三)身旺而財輕,難富,貧寒之命。
若主身旺喜食傷,可以生財,有錢財來源,但劫財輕印旺,說明印製食傷為忌,阻礙了命主得財,所以財輕易貧。主身旺,官殺比之更旺財卻輕,為貧寒命,因克我之神旺容易使己弱,財少全洩於官殺,為忌神。因官殺旺洩財氣,貧命。
(四)食傷重,洩身太過,無富貴。
若主的食傷重,思維敏捷,聰明好學,身弱印輕,而印為用神,用神沒有足夠的能力來抑制食傷,食傷重易得財,卻因自己身弱不能勝任財,易貧乏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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