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春光編輯室

日夜加班操勞不已的姚廠長,最近無預警地猝然過世。上有高堂下有妻兒,雖然一家人生計不成問題,但畢竟痛失親人,堅強的姚太太和大伯、小叔擔起了喪葬的一切大小事,盡量不讓公婆參與以免觸景傷情。在處理遺物時,姚太太決定將丈夫的衣物留下一部份作紀念,其他的不循古禮燒毁,反而全數捐贈給慈善機構,這樣的做法是對的嗎?

這樣做才不失禮
天命不由人,為人父母者最難承受的一大憾事,無非是白髮人送黑髮人了。在傳統喪禮中,如果是父母替子女治喪,有違倫常,所以也稱「反服」,意指父母反過來為兒女服喪之意。但為了怕長輩太過悲慟,葬禮的過程通常由死者的兄弟姐妹主祭或張羅,避免讓父母參與。只有在出殯當天啟靈之前,會讓父母拿木杖或籐條,在棺木上打三下,表示父母杖責不孝子未盡孝道先行離去。


傳說這是父母刻意做給現場的鬼差看的,因為已受到父母責罰了,往生者隨著鬼差到了閰王殿時,閰王才不會再懲治其不孝之罪。不過從現代心理治療層面來看,敲棺的動作除了讓一直避忌參與喪葬過程的年邁父母發洩心中的怨和痛之外,還有面對子女已經遠離事實的意涵,雖然痛但終需面對。


至於往生者衣物,以往會採取全部燒掉的方式來處理,那是因為醫學不昌明的年代,認為衣服不潔或不祥。但到了現代,如果往生者非死於傳染病,也顧及環保,多半只會燒一件或者死者生前較喜愛的衣物給他做為象徵,其他的衣物洗清乾淨後就捐助慈善團體為往生者做功德。有些家屬甚至會至少留下一件做為紀念用,尤其是父母的衣物,留在家中衣櫃一角還有「得父母財庫」的雅意(因為「褲」與「庫」同音),為人子女在懷念父母的同時,還能承接父母留下的德澤,如此想來往生者的衣物又有何可懼,反倒為在世者增添了一份溫暖和感念呢!

 

Q:為什麼紅包可以補包,白包卻不能補包?
在美商公司工作的家昌因為工作需要必須長住上海,妻子與小孩都在加拿大定居,近親們也散居美國各地較多,台灣已經沒有什麼親戚朋友了。上週得知在台灣一位重要客戶的父親仙逝,下個禮拜就要舉行公祭了。由於客戶很低調並未發訃聞給他,才使家昌知道消息的時間太晚,眼看著日子就快到了,而家昌根本來不及排開工作及時趕回去參加喪禮及致贈奠儀,在台灣又找不到可以委託的人先去代表致哀,聽說事後補送白包也是不被允許的,此時的家昌到底該怎麼辦呢?


這樣做才不失禮
俗語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但世人皆希望自己或身邊的人都能夠趨吉避凶,達到「禍無雙至、福不單行」的境地。然而人情世故反映在婚喪喜慶中的表現上也是如此,希望好事能夠接二連三,壞事則到此為止。


如果遇到的是婚嫁、祝壽、生子等喜慶之事,如果因故不克前往,大部份在事後是可以補包紅包,因為好事不怕一直來,就算是我們錯過了儀式慶典或送禮金的時機,而主人家又不習慣事後再收紅包(現金)的話,也可以權宜採取買等值的禮物餽贈、郵寄匯票、請對方吃飯甚至是等下次對方有喜事時再增加禮金的金額表示心意等方法來彌補。


但是如果是對方辦喪事可就截然不同了。失去親人的痛楚不會有人想要一再體驗,因此,俗稱白包的「奠儀」是絕不可以事後補送的,因為隨著喪禮的結束,表示到此為止,不再發生。若事後再收取奠儀,意謂著此家人還有另一場喪事,是相當會晦氣的事。順帶一提的是,在收取奠儀的過程中,喪家千萬不能夠因為表現客氣就和送奠者互相推辭,必須毅然收下的原因並不是貪財,而是在推辭的過程中,等於把喪家的兇氣推給送白包的人,反而變成十分不禮貌的舉動。

 

如果因故無法參加至親好友或重要人士的喪禮或者一時之間找不到人可以代送白包時,也可以用打電話或發電報的方式事前向喪家說明致意,家屬應會諒解及銘感於心;假如事後若想要追思悼念,也可以徵求家屬同意後,再到對方安葬之處緬懷即可,千萬不要再擅自做出任何不恰當的「補救」措施,以免使喪家的心情雪上加霜。

 

 

本文出自《 長輩沒教,但你一定要懂的100種人情世故》春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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