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蘭

看到那些闖入金門營區
打傷人的孩子的父母一字排開,
彎腰鞠躬向社會道歉,心中不勝欷歔。
兒女不能為父母爭光,光耀門楣,
反而要父母出來道歉,真是太不像樣了!

現在的父母好像越來越寵愛孩子。
前幾天在高鐵上,看到一個小女孩
咬了一口漢堡,立刻吐出來,
把漢堡往她媽媽懷裡一丟,大罵:
「媽,你是白痴是不是?
你明知我不愛吃雞排,
卻偏偏買雞排給我,
你存心要我死是不是?我討厭你,
我最討厭你,你給我去死!」
接著就放聲大哭。
我驚訝得眼珠子都要掉出來了!
這麼小的孩子竟敢如此跟父母講話;
更令我驚訝的是,
這位媽媽居然不生氣,
反而頻說對不起,
解釋是因為匆忙趕車買錯了。

這麼小就會潑婦罵街,
長大以後,眼睛裡哪有父母?
教養孩子是父母不可規避的責任;
不教,以後社會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這次金門闖營區尋仇事件就是一例。

人類是從動物演化而來的,
因此還保留了很多動物的本性。
馴獸師都知道,
他一定要比動物先到訓練場,
擺好架式以後,
才叫人把動物帶進來。
主從的身分要先確定,
假如這個「主人」很不威風,
動物馬上知道,牠會反客為主,
這時就要換掉馴獸師,
因為動物是不會聽從下屬命令的。
做父母也是一樣,必須早早
讓孩子知道父母的話一定要聽,
而且父母雙方管教的方式一定要一致。
教養孩子沒有撇步,
以身作則,從小教起,如此而已。

另一個父母一定要教的
就是善用金錢。金錢帶來權力,
孩子千萬不可因家裡有錢
而指使同學為他做事。
我很不喜歡兩個廣告:
一個是「借錢是高尚的行為」,
另一個是「喜歡嗎?爸爸買給你。」
借錢絕對不是高尚的行為,
孩子要學會量入為出,
才不會因欠卡債而輕生。

許多父母盡力為孩子
買他想要的東西,理由是
「我小時候想要,但買不起;
現在我有能力了,
我要給孩子一個不一樣的童年;
我不要他有遺憾!」
這是錯誤的觀念。
我父親以前常說:
「擁有的樂趣來自渴望。」
如果想要什麼馬上就拿到,
他就不會愛惜,很快就棄之如敝屣。
給孩子買東西之前,
一定要讓他很渴望得到這個東西,
不要立刻就買。

給孩子零用錢也不可以太多。
我同事常感嘆
他念高中的兒子花錢不當一回事,
悠遊卡買沒多久就弄丟了,
完全不在乎,
只好叫他投零錢坐公車。
但他若沒有幫兒子換好零錢,
兒子拿到錢就投,
不管是五十元還是二十元。
我記得他兒子在念小學時,
把一個一千元的進口熱水瓶
掉在學校操場,
叫他回去拿,他卻懶得走,
要他爸爸再買一個。
壞習慣一旦養成,是很難改的。

孩子必須知道父母賺錢的辛苦,
金錢得來不易,
小時候不教,長大以後會來不及。
許多父母平日太忙,
常用錢去打發孩子,
但是親情不等於金錢。
電影《酷馬》中,
孩子在外面殺了人,回家想跟父母說,
但母親沒時間聽,打開皮包,
放了兩萬元在桌上,叫他用錢去解決。
有這種父母,孩子怎能不出事?

古人說:
「頑而不化者有訓,
教而不遵者有法。」
孩子要教,才會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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